不久前在《南窗集》發表了兩期關於自己學英文的方法,提到英文造句要從短句造起。英文的長句是由短句串連起來的。如果開始學就寫長句,其結果不是左彎右曲,就是花拳繡腿,不可取也。先學幾個字、幾個字的短句,簡單直寫,但求清楚明白,滿師之後才把短句串連起來,其清晰與文氣就有了根底。
寫了那兩期之後,不由得想起自己學造短句的往事。一九五九年九月我進入了洛杉磯加州大學作本科生。因為是外籍學生,校方規定要考「外生英語試」,決定哪些要補修不計學分的外生英語課程,哪些可以不補。三千多個外籍學生中我的成績最差,當然要上不計學分的補課了。
需要補修的分很多班別,以上述的英語試的成績高下來分派,我被安排在成績最差的那一班,不在話下。坐在我旁邊的是後來有亞洲鐵人之稱的楊傳廣。很多年後我才知道,今天在香港的黃宜弘當時是楊傳廣的好朋友,也是同期的。但英語班上不見黃宜弘,可見Philip當年的英語水平比我高。
在此之前我讀書的成績奇差,已經二十三歲,比同學長幾年,於是決定要真的讀一下。那不計學分但算成績的「外生英語入門」是我的第一塊試金石。第一課之後,我去問老師:「這班要拿A容易嗎?」戴著近視眼鏡的老頭子老師回應:「這英語成績最差的一班我教了十多年,從來沒有給過A,因為可以拿得A的學生不會分派到這班來!」我自言自語地回應:「那就讓我是第一個吧。」
近視老頭子的教法前所未見,後無所聞。他非常用功,算成績的計分方法奇特。十五個星期,每星期五課,每課一個小時。每天課後老頭子出一個文章題目,學生回家要寫三百字,過一天要交出,再過一天他修改後就發還給學生。一篇三百字的習作以十為滿分,錯一處減一分,錯十處或以上是零分,不論其他,而這些習作的分數加起來就是該科的最後成績了。一班四十個學生,老頭子每天改四十篇短文、記分,而還有其他班要教的,也真難為了他。
為了避免失分,我全部用短句,三幾個字就來一個句號。但求不錯,動詞與字彙的選擇也是以簡單為上。惟恐老頭子讀不懂而減分,句句直寫。這樣的文章在香港的中學考試一定不及格,但老頭子見沒有錯就給滿分。
學期過後,我該科的成績竟然是A。後來在校園碰到老頭子,忍不住問他:「你說從來不給A,為什麼給我一個?」他回應道:「十多年來只有你這個學生造短句。你的短句造得越來越好,繼續下去,將來你的英文可以成家。」
然而,成家談何容易。我是要到了寫博士論文,得到經濟老師艾智仁給我詳細地修改了一長章,才開始入室,領悟到為文之道。那時我已用長、短句,分段與文章的結構已有掌握。但艾師認真地修改了一章,修改後紙上滿佈他提出的問號,多餘的字全部刪除,術語十個有八個因為不知所指而不能用,稍有彎曲的地方艾師都說要改寫。
是的,我屢遇明師!說起學造短句,不由得想起四十多年前,那位戴?厚厚的近視眼鏡但還要把文字放在兩英寸之前才能閱讀的老頭子,那位每天只一班就要修改四十篇短文的好老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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蘋果日報 張五常
2003-03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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還斂集
卻之不恭談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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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久前在《南窗集》發表了兩期《我學英文的方法》,得到前所未有的迴響。不到十天有六七位英文老師要求把該文複印給同學們閱讀。其實複印傳閱這回事,學術上一般是懶得要求的。有六七位老師要求,不要求而複印的應該不止十倍。
一九八四年我在《信報》發表了《讀書的方法》,沒有誰要求複印傳閱,但在銅鑼灣的一家影印店告訴我,他們沒有見過那麼大的一篇文章的影印需求。當年電郵還未普及,可能是沒有收到複印要求的原因。後來《讀書的方法》結集於《賣桔者言》,暢銷,複印《讀書》應該不多吧。
無論怎樣說,《我學英文的方法》可以傳世,發表後十天就成了定論,使我從心底裡高興起來。該文題目加上一個「我」字,是恐怕英文老師嘲笑,說不是英文專家而「撈過界」云云。但畢竟國內的學子要求我寫該文的太多,為人師表,義不容辭,面對無可避免的英文老師的「審核」,戰戰兢兢地下筆,說明是中國人學寫英文的方法,只集中於中、西文字文化不同的三個要點下筆。今天得到多位英文老師的「複印」要求,可以作一口深呼吸吧。
是的,學習要講方法。眾所周知,學不得其法是不成的。問題是一般學子不重視學習的方法,甚或老師不重視,或老師教的方法不對。有時學習的佳法因人而異,不可以墨守成規,學習的人要考慮自己的長短而把傳統的方法補充或修改。
我不是天才,但有一技之長:凡是自己要學的,一般學得比他人快。(昔日兩年讀完學士課程,其後教一個外甥快捷之道,他只用一年半,把我殺下馬來!)只有兩個要點。第一是把學習方法作為大前提,一開始就考慮方法,嘗試不同方法,修改方法等。第二是衡量自己的本領。認為自己有所不逮的,或興趣不大的,不強求。
記著,學得快,不代表一定有成就。我說學得快是指從初學到略有可觀的一段時期。要有小成不容易,而要有大成就更要論苦功及天分了。問題是好些年青人不得其法,或不把學習方法作為大前提,痛下苦功往往沒有明確的進境。
舉個例,文章要有文氣,但文氣要怎樣學呢?不得其法,苦功十年也沒有用。我學文氣的方法是背誦古文,中、外皆是,不出三個月就可見規模了。
昔日與容國團研討持直板打乒乓球的方法。他聰明絕頂,想了幾年,細心觀摩當時雄視世界的日本球手,認定日式打法有缺點,修改後而把自己那一套打法確定下來。四十六年過去了,今天的持直板的打法還是阿團想出來的那一套。
周慧珺老師寫書法也是把學習方法作為大前提。她也是聰明絕頂,研習前賢書法多年,想出了自己的方法。周老師曾經對我說:「我不管他人怎樣寫、怎樣說,但既然自己的方法可以寫得出古人的字,也就算了。」
既然自己論方法的文章有幾次成功的經驗,卻之不恭,有機會我會多寫一點的。
蘋果日報 張五常
2003-03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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還斂集
清晰才是好文章——答英文老師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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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組英文中學的英文老師傳來一篇林先生寫的英語文章,內容批評語文教育及研究常務委員會主席田先生的英文,也批評了《南華早報》評論版的英文。老師們徵求我的意見,應否採用林先生的文章作為教材。林先生的文章是好的,但不淺。如果學生可以讀得懂林先生的文章,那我就推薦E.
P. White著的《Elements of Style》這本小書。四十年前我用這小書學英文,獲益良多。不淺,但簡潔易記,內容全面。是教懶人學英文的經典之作,香港一些書局有售。
老師們關注的,是在我不久前發表的《我學英文的方法》之上的文字學問了。不妨略說一下。首先要指出的,是懂語文與懂得寫文章是兩回事。比方說,林先生文內提出的田先生的文字例子,我們不能說田先生不熟學英文,但他三十七個英文字才用一個標點,則不能說是懂得寫文章。這沒有貶意,因為寫文章看來不是田先生的專業。是老師們的專業,也是我的專業。行家說行話,這裡不妨苛求一點。
有了文字的基礎,要寫出可讀的文章,最重要是思想清晰。不容易。大師人物如奈特(F.
H. Knight)與海耶克(F. Hayek),思想不夠清晰,文章寫來不易讀。是的,大師不一定有清晰的思想。選走創新的路,清晰倍為困難。少有前人想過的問題,是不容易一下子就清楚絕倫的。我自己有多次這樣的經驗,另文再談吧。
有些人在言談間的思想表達夠清晰,但文章寫來卻不清不楚。這種人的困難是不懂得怎樣直寫。直寫就是想通了,自己怎樣想就怎樣寫。做不到有三個原因。其一是作者要賣弄一下文筆,或試行轉轉彎。這是為文的大忌。除非作者是文學高人,不懂得賣弄就千萬不要賣弄。其二是下筆時左顧右忌,顧文法,忌錯字之類。記?,初稿不要管這些瑣事,寫了出來再算。自己怎樣想就怎樣寫出來,跟?慢慢修改。我說過了,好文章是回手棋。其三是文章寫得不夠多,以致想得清晰但不慣於下筆。熟能生巧,文章是要寫很多才開始像樣的。
眾所公認的最困難之處,是自己以為是思想清晰的,寫出來不一定清晰。倒過來,寫出來清晰,思想一定清晰。如果沒有寫出來,以為思想清晰往往作不得準。作研究生時自己認為有獨得之見,向教授陳述,有道的教授總是說:寫出來再說吧。我教學生也是一樣。
寫下來的思想比不寫下來的遠為可靠,是我喜歡以下筆來鍛煉腦子的原因。學生一定要寫得多。這不僅訓練為文之道,而更重要的是訓練思想的機能。每有新意,我開始想時是天馬行空,但到了思想近於成熟時,就轉用文字來想。今天以中語文字想;二十多年前用英語文字想。有人說天才思想是不用文字的。算我不是天才吧:下筆前的最後階段我用文字想,因為不用文字不可靠。
比較重要而困難的,我以文字一段一段地想,再難的一句又一句。有時想了一段或一句就要停下來休息一下。跟?寫出來的往往大異,因為下筆時再深入地想。永遠是成文之後才達到最清晰的境界。
文章不容易。要逼學生多寫,評分要以清晰為上。鼓勵他們天天想。他們每一個都可能是天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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